汪叽的可爱多

我有一点点想说的

(说实话今天的微博我没有勇气全看完。按照最不好的结果,我有一点点想说的,目的是想让大家稍微安心一点,理性分析一下。如果大家看了以后觉得场合或者观点有误,请及时联系我,我会删掉的。)


我听过墨香一句话:“不要因为她写得一两本书就粉她,她也不知道自己以后会有什么其他的作品。”这句话曾为我解答了很大的疑惑,我很感谢她。

具体说来,是由于我个人看文取向的原因,如果很相信并喜欢一个的作者话,基本上都会在踩雷。但我又觉得都喜欢了这个文,却对它的作者无感,总会有种罪恶感。

在看到墨香的话后,我有所感悟。如果你没有盲目的疯狂的喜欢一个人,那么她即便犯了错,你也大概率不会伤害她。

现在我不再会粉任何文的作者,也因此我同样不算是墨香的粉,但是她是我喜爱的小说的作者,我希望她好这点不会变。


(前面是我的个人嘚啵嘚,下面的话觉得难受的话,建议避开。)



在去年有流言蜚语的时候,我是不敢相信的,并且半夜也会做噩梦醒来。但即便如此,我还是做好了最坏的打算,也为此查了些资料。

对于今天的事,就有一点想提及。

我今天在网上看到一个黑说,她白拘留一年了。但其实拘留的一年多是算进最后的判决里的。

就拿深海先生的案子为例,涉案金额很多,当初法院判了四年,但审理过程长达两年多,如果这期间她一直处于拘留状态,那她在判决后只用再坚持一年多就可以。

然而这个判决结果是根据个人表现和所交罚金等条件综合来说的,只要配合,她其实可能会更少。说实话,这个时候我都觉得她应该快出来了。

而天一涉案金额少,但之所以长达十年之久,是因为在庭上撒谎做伪证,而且拒不认错也不补缴和缴纳罚金。这样的态度在庭上是很恶劣的。

听罗翔老师说,一般比较复杂难以判决的案子,一审会处以较重的刑罚,然后交给二审去再做决断。但可惜天一在二审的时候,做出了错误的行为,所以维持了一审原判。

我相信墨香会比我们想象的要好。其实隔着手机,隔着万万千千的距离,我并不了解墨香。但是人都会犯错,或知之,或不知。并且根据社会现实情况,各种条条例例也会与时俱进。只是就目前来说,我们谁都没有办法,不是吗。

他(她)是对是错,我无法评判,但我愿与他(她)一起承担。

我愿陪她改正,我愿陪她变得更好。

就算是最坏的结果,与其不敢相信,不敢面对,为何不继续拿出我们最好的状态,迎接她的归来?

让她知道,她还有我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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